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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2年12月26日 10:28  点击:[]

校内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本科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031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校建设任务,现决定开展南阳理工学院2022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类别拟立项数量及申报限额

1.课程思政示范:立项50,各专业(非停招专业)限报2项。每个学院申报课程中至少包含1门实践课。承担公共课教学院部可额外申报1门通识平台课,独立承担公共课的教学部门可申报1项。

2.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立项10个,每个教学院部限报2个。

3.应用型特色教材:立项建设10鼓励校企合作共建教材),每个教学院部限报2项。

4.课程思政教学名师:评选10位教学名师,每个教学院部限报1名教师。

二、建设周期

示范课程、示范团队和特色教材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课程为我校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各类课程。

2.申报人主讲该门课程三年以上,在课程思政方面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

3.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团队成员3-5人(包含课程负责人),至少有一名思政课教师参与。

4.每位教师限主持1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参与课程不超过2项。

(二)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

1.课程思政教学示范团队实施团队负责人制,团队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较高教学研究水平,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带领团队开展课程思政教研工作。

2.团队由讲授同一门课程或相近课程的教师组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已有一定积累。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个人主持过校级课程思政试点项目或参与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3.每个团队须有一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或具有思政专业背景的教师参与

特色教材

1.特色教材建设必须面向2021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相关课程

2.申报人主讲该门课程或相近课程且限报一项,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课程思政特色教材要体现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融合,注重教材的育人效果。校企合作要求有企业人员参与,教材内容突出理论与实践项结合及工程案例,注重实践应用能力培养。

4.优先支持面向“四新”建设、体现课程“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知识体系编写的综合性教材及校企合作教材。

5.自编教材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文件要求撰写。

6.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全部为新编教材,修订教材不予立项。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名单已含的教材不予立项。

(四)课程思政教学名师

1.申报教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从事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近三年每年系统主讲过2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评教结果优良,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五、其他要求

1.我校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与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

2.已立项建设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特色化教学研究中心及国家级课程教学团队不再教学团队项目和对应课程示范课项目。

3.课程思政示范课、示范教学团队两类项目和特色教材,每位教师最多同时主持申报2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3.尚未结项的课程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本次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

、申报材料

1.申报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需提交对应申报书。

2.申报示范课项目另需提交对应课程教学大纲(含思政元素融入章节表)及3个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样例说明。

3.以上支撑材料限于研究成果相关材料,限70页内。

4.申报特色教材须提交《南阳理工学院自编教材审核意见表》、编写提纲、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等内容)、样稿(选择提供)、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选择提供)。

5.申报课程思政教学名师除提供申报表外,另须按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材料清单》提供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并将申请表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申报表与其他材料分别装订成册。

、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31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15房间,电子版发送hnkcsz.nyist.edu.cn,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史彰民

联系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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